第三部分 罪行累累 铁证如山
第二单元 掠夺与奴化
1940年2月27日,天坛管理员为报请伪北京特别市公署制止日军锯伐天坛树木的呈文。(北京市档案馆藏)
1940年,伪北京特别市管理颐和园事务所为呈请制止日本人盗运圆明园海岳开襟处文物的公文。 (北京市档案馆藏)
为加紧控制和掠夺华北钢铁资源,日本国务大臣一行来到天津华北制铁所查看钢铁生产情况。
1943年2月,日伪未来和平宗教会附设资材献纳指导委员会搬运废铜铁情景。
日军将从华北掠夺的大批原棉源源不断从天津港口运往日本
日军在“治安强化运动”中强迫市民开展献金、献铜、献铁等献纳活动,图为日伪政权拟定的献纳献金运动标语。
日伪政权为控制华北金融业,强迫各商业银行出资,于1938年3月成立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联银券”流通华北各地,为日本“以战养战”服务。图为该行发行的钞票 (样票)。(天津市档案馆藏)
1944年10月,伪天津特别市政府关于伪天津米谷统制委员会收买米谷及稻草规定办法的布告(天津市档案馆藏)
日军为加紧掠夺华北资源,对市民强行实施配给制,图为1942年天津地区发行的粮食及日用品配给票。(天津市档案馆藏)
日军对沦陷区实行经济盘剥,掠夺各种物资。
1940年《山西省阳曲等四十三县大麦产量统计图》。(山西省档案馆藏)
1940年《山西省阳曲县三十县甘薯产量统计图》。(山西省档案馆藏)
日伪控制下的太原市商会
1938年9月2日,谢在善关于准格尔旗遭日伪军抢掠及赈济情况致振委会第六救济区事务所的报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档案馆藏)
1944年6月7日,伪天津特别市警察局为调查本市西药商及药品被日本部队宪兵队及领事馆等各处查抄情况致伪天津特别市张市长呈。(天津市档案馆藏)
1939年11月,“厚和市”县、市人口、户数调查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档案史志馆藏)
1940年10月1日,日本陆军特务机关函送伪北京特别市公署关于华北生畜类运出界外限制办法。(北京市档案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