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单位档案法治意识,持续提升依法管档治档水平,自治区档案局拟于7月中下旬会同自治区档案馆,对20家区直部门单位开展2026年度档案执法检查。
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检查工作办法》(档发〔2020〕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档案执法检查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请各被检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档案执法检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
2026年6月15日
2026年度档案执法检查单位名单
(共20个)
1.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2.自治区党委国安办
3.自治区党委军融办
4.自治区发改委
5.自治区教育厅
6.自治区工信厅
7.自治区民委
8.自治区司法厅
9.自治区住建厅
10.自治区农牧厅
11.自治区文旅厅
12.自治区卫健委
13.自治区应急厅
14.自治区医保局
15.自治区药监局
16.自治区高院
17.自治区总工会
18.自治区团委
19.自治区红十字会
20.自治区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