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乌兰察布市档案局、档案馆对全市11家旗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进行了集中评价。全面检验“十四五”时期基层档案工作成效,以科学评估推动旗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水平提升。
乌兰察布市档案局、档案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盟市、旗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和全市档案工作实际,组建评价专家组,组织召开培训会议,明确人员分工、工作要求、评价标准、评价流程,确保评价工作规范有序,评价结果真实客观。
在实地查看和评价过程中,评价组对照评价标准逐项检查印证材料,参观查看展览展厅,查看技术用房、档案库房、服务用房、数字化加工场所、查档服务大厅等,对各旗县(市、区)综合档案馆的建筑与设备、经费与人员、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工作落实5个方面86个指标项进行评价,深入了解各旗县(市、区)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工作亮点和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乌兰察布市档案局、档案馆将以此次业务建设评价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做好评价结果的复核和反馈工作,进一步找准找实问题和短板,不断提高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水平,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全市档案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