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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满泰将军(1883-1934)档案资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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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6-05-08 11:19    来源:    浏览次数:     【关闭】

2026年是辛亥革命115周年,是孙中山先生诞辰160周年。在此重要历史背景下,深入挖掘响应辛亥革命、投身时代洪流的少数民族杰出人物珍贵档案资料,对于深入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红色基因、完整呈现革命历史壮阔画卷,具有重要价值和深远意义。

土默特旗总管满泰将军(1883-1934),字子舒,蒙古族,出生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鄂尔格逊村(现属包头市九原区东园乡),是民国初年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深具影响力、致力于民族团结与边疆稳定的重要历史人物。将军幼年在私塾苦读十年,通晓四书五经,青年时期正逢国家危难,于1907年加入同盟会,成为土默特地区最早的同盟会员之一,与云亨、经权等革命志士并肩作战,积极传播革命思想,抨击时弊、宣传共和,投身反清、反封建斗争洪流。辛亥年间,他策动并参与包头、萨拉齐等地起义,冒着生命危险缒城而出,向山西革命军传递清军布防情报,为革命军顺利攻占萨拉齐立下汗马功劳,在塞外敲响了清王朝的丧钟。

民国时期,满泰将军历任萨拉齐、武川警备队长,土默特旗补充团副团长、团长,绥远骑兵第一旅旅长、骑兵第五师师长,第三十一军军长,绥西镇守使,土默特旗总管,乌、伊两盟十三旗蒙边司令,及绥西绥北两路护路司令等职,还曾代理绥远区临时都统。任职期间,他恪尽职守、除暴安民,坚决反对军阀贪赃枉法、种植鸦片的行径,曾领衔控告绥远都统蒋雁行的罪行并取得胜利;坚决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发动起义投身倒袁斗争,即便家产被查抄、眷属被关押,也始终坚守共和信念。在担任土默特旗总管期间,他卸甲从政、心系民生,积极推动旗政改革,致力于发展民族教育,支持进步力量,拒绝参与内战、坚守民族大义,用一生践行了加强民族团结与边疆稳定的坚定初心,在维护地方安宁、促进民族交融等方面卓有建树。1934年7月,满泰将军因多年积劳成疾,病逝于归绥(今呼和浩特),终年52岁。

为全面、系统、真实地留存满泰将军的历史印记,深入挖掘其革命精神与历史贡献,丰富内蒙古地区辛亥革命相关历史档案资料,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爱国主义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满泰将军相关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是与满泰将军相关,能够反映其生平事迹、革命活动、工作经历、个人品德、社会影响及家庭情况的各类档案资料,均在征集之列,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文书档案类:包括满泰将军的奏折、公文、书信、电报、手札、日记、文稿、演说词、题词,以及涉及将军的任免令、委任状、布告、会议记录、控告材料、通缉令等官方文书,还有同盟会相关活动文件、起义策划文稿等革命史料。

2.实物档案类:包括满泰将军使用过的武器、印章、服饰、文具、生活用品、信物等,以及与其相关的牌匾、锦旗、勋章、证书、照片、拓片等实物。

3.口述史料类:包括满泰将军的亲属、后代、部下、同事、同乡及知情者的口述回忆、访谈记录、录音录像等,涵盖对将军生平、革命经历、工作举措、个人轶事等方面的真实讲述。

4.文献资料类:包括记载满泰将军事迹的史书、志书、传记、回忆录、报刊文章、研究论著、手稿、笔记等,以及相关的历史照片、地图、图表等。

5.其他相关档案资料:包括与满泰将军相关的家族史料、亲友往来记录,以及反映其所处时代背景、相关历史事件、地方社会状况的各类辅助资料。

二、征集要求

1.资料须真实可靠、来源合法,不得伪造、篡改,优先征集原件;复印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并附相关说明(注明原件来源、保存单位或个人)。

2.口述史料需注明讲述人姓名、性别、年龄、与满泰将军的关系、讲述时间及地点,录音录像资料需附带文字整理稿。

3.捐赠者需提供简要的资料说明,包括资料的形成时间、背景、来源及相关历史信息,便于档案整理与研究。

4.鼓励单位、集体及个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寻找相关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无偿捐赠:欢迎单位、集体及个人将相关档案资料无偿捐赠,捐赠后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明确资料所有权归征集单位,捐赠者享有优先查阅、利用权。

2.寄存代管:对于暂不具备无偿捐赠条件的珍贵档案资料,可协商办理寄存代管手续,征集单位将负责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修复与数字化整理,所有权仍归寄存者所有,寄存者可随时取回(需提前协商)。

3.复制征集:对于无法提供原件的资料,征集单位将进行复制、扫描采集,原件归还提供者,并对复制资料进行妥善保存与利用。

4.线索提供:对于掌握相关档案资料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与征集单位联系,提供线索详情,征集单位将安排专人对接核实。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妍

联系电话:0471-4861470

电子邮箱:wangyan56156@163.com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南二环路60号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邮政编码:01001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长期有效,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2.征集单位将对所有征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修复、数字化,建立专门档案,用于历史研究、陈列展示、文化传承等公益事业,严格保护捐赠者、寄存者的个人信息及合法权益。

3.本公告由征集单位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