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
《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
1947年4月23日至5月2日,内蒙古人民代表会议在兴安盟王爷庙召开,大会通过了《内蒙古自治政府施政纲领》和《内蒙古自治政府暂行组织大纲》。会议选举产生内蒙古临时参议会,并选举产生自治政府主席、副主席、参议会议长、副议长。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宣告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的诞生,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民族实际相结合的伟大创举,开启了内蒙古发展的新纪元,创造了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典范,谱写了中国民族关系史上的光辉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