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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中心控制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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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23 11:54    来源:    浏览次数:     【关闭】

一、火灾处置流程

1.中心控制室工作人员在接到监控设备报警后,第一时间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根据报警部位,联系消防值班员迅速赶到报警部位核实情况,同时报告档案教研服务中心。

2.消防员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到现场核实报警部位,若确认起火,应立即组织就近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火灾初起阶段),并通知中心控制室。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检查系统联动控制装置,确保系统处于自动状态。拨打电话“119”报警,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同时,向档案教研服务中心及发生火灾部门的负责人报告,启动自治区档案馆灭火和疏散应急处置方案。

3.报警后,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利用消防广播系统通知建筑内人员疏散,并执行自治区档案馆火灾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4.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密切监视消防系统的运行状态,若火势发展到不可控、灭火器扑救无效时,火灾现场指挥部下达关闭着火点区域防火门、组织火灾现场其他人员撤离火场、清点人数,要执行命令启动着火点区域的消防灭火系统(档案库区、机房保护区的气体灭火系统、高压细水雾系统)。

5.当消防员在现场核实为误报警时,应及时通知中心控制室,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过程进行详细地记录,并以书面材料报档案教研服务中心。

二、治安安全处置流程

监控守护区域出现盗窃、破坏行为,发生治安事件,中心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档案教研服务中心,通知事发区域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对事发现场进行监视并确保视频录像完整,及时反馈事发现场信息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自然灾害处置流程

监控守护区域发生地震、水灾、雪灾等自然灾害,应立即报告“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档案安全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安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