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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安检机安全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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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23 11:5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闭】

一、安检机的安全检查管理工作由档案教研服务中心负责,执勤保安人员负责来访人员携带物品的安检工作。

二、安检机只对来访人员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严禁用于检查人体。

三、安检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热情有礼,文明执勤。

四、爱护来访人员的物品,检查时轻拿轻放,不乱翻、乱扔。物品通过安检机时,确保物品在检测通道内或出口端没有被堆叠。检查后主动协助整理物品。

五、安检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得随意拆卸,立即上报。

六、发现来访人员遗留在安检现场的物品,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清点登记,并上交档案教研服务中心,及时寻找失主。

七、物品通过安检机,图像模糊不清,无法判断物品性质,似有利器、枪弹状物时,要进一步进行开包(箱)手检,执行手检时,物品所有人应在现场。

八、安全检查中发现危害较大的违禁物品,应立即报告档案教研服务中心,并采取措施将携带者带到警务室交由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