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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值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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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2-23 11:53    来源:    浏览次数:     【关闭】

一、自治区档案馆节假日期间及重大活动期间带班值班由馆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档案教研服务中心统筹安排,档案教研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值班排班的安排及信息报送工作。

二、带班领导为馆领导、巡视员,领导带班期间要认真履行带班职责,遇有重大紧急事件第一时间研究处置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三、值班员为自治区档案馆在编在岗工作人员(55周岁以下),值班期间要24 小时坚守岗位。

四、值班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值守,不得在未做好工作衔接的情况下换岗。及时接听值班电话,掌握单位带班领导联系方式,遇有重大事件发生及时请示报告。

五、值班电话为固定座机电话,不得将值班电话呼叫转移至手机。

六、带班值班人员遇临时紧急任务需外出的要逐级上报,由档案教研服务中心及时调整带班值班人员,保证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