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直属各部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进一步提升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业档案信息化水平,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的意见》、《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十四五”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加强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作,支持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建设高水平数字档案室,推动建设企业数字档案馆(室)试点工作,鼓励机关、国有企业建设与办公系统、业务系统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加强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的应用,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优化升级,加快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底,力争建成机关高水平数字档案室3家以上,企业数字档案馆(室)3家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要求。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以《数字档案室建设指南》、《企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指南》为依据,加强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字档案资源、保障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坚持技术和管理并重,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确保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成果和电子档案等数字档案资源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同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数字档案馆(室)高效管理和规范运行。
(二)实施时间。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自2023年2月起,到2025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23年2月至2023年6月,充分调研,制定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重点培育,开展试点工作,形成样板。
第三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底,总结经验,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三)培育典型。选取档案业务基础好、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率高、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备的区直机关、国有企业进行培育,鼓励涉及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等关系国计民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机关、企业开展数字档案馆(室)建设。2023年5月底前确定5个机关数字档案室、5个企业数字档案馆(室)为重点培育单位。建立业务联系机制,集中力量进行业务指导,协助重点培育单位制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方案,建设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提供制度和技术保障。
(四)试点申报。按照“启动一批、建成一批、巩固一批”的总体思路,开展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申报工作。各重点培育单位数字档案馆(室)建成后,对照《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对本单位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情况进行自评,自评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向自治区档案局提出评价申请。自治区档案局会同自治区档案馆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将达到评价标准的单位列为自治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试点单位,向国家档案局提出评价申请并接受国家档案局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对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实践成果,是严格执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的具体举措。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对健全机关、企业档案工作机制,提高业务运行效能,加强信息互联互通等具有重大意义,自治区各直属机关、企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胸怀“国之大者”,全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
(二)建立健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综合保障机制。数字档案室作为机关电子政务、企业经营业务的核心信息资源中心,其建设、运行和维护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应当建立经费、制度和人才等各方面的保障机制。要将各门类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数字档案资源备份管理以及数字档案室应用系统的运维、升级费用等纳入本单位预算。组织制定保障数字档案馆(室)规范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实施。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管理人员,并为其发展和进步提供保障,切实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三)不断强化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力度。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业要将档案信息化工作纳入本单位信息化发展整体规划,学习借鉴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统筹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积极开展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推动机关、国有企业建设与业务系统相互衔接的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四)持续深化数字档案应用工作。加强数字档案馆(室)服务能力建设,深挖数字档案馆(室)应用系统功能和资源价值,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创新档案信息服务模式,推动数字档案馆(室)在机关、企业工作中的深度应用。稳步开展电子档案单套管理、档案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电子档案长期保存和移交等工作,加快提升机关、企业档案工作服务效能。
(五)扎实做好档案数字资源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全过程管理,切实提升档案信息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确保系统可管可控、数据安全可靠。建立健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数字档案资源备份工作,加强备份工作安全监控,确保档案数字资源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