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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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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19 17:27    来源:办公室 郭鹏飞    浏览次数:     【关闭】

近日,自治区档案馆馆长李淳仁主持召开馆务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馆干部职工要先学一步,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内容,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切实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

二要做好宣传培训。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结合起来,通过馆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举办培训班和宣贯会、制作微视频和展板、印制宣传册等方式积极学习宣传,深入解读《条例》内容,不断提升依法治档能力和水平。

三要抓好贯彻落实。要巩固深化“业务提升年”成果,将《条例》作为开展档案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尺,与服务全局工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业务建设提质增效结合起来,针对《条例》明确的国有档案目录数据汇集、委托档案服务管理等重要制度措施,要深入研究,充分准备。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做好相关法规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落细落实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