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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 全面提升自治区档案技术保护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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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1-10 22:11    来源:技术保护处 白鸿喆    浏览次数:     【关闭】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与北京市档案馆“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全面加强自治区档案馆及盟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技术保护,切实做好区域内档案保护人才培养和破损档案修复保护工作。


11月2日,在自治区档案馆沟通联络下,包头市档案馆与保护中心在北京市档案馆举行珍贵档案仿真复制移交接收仪式,保护中心将47件复制好的仿真档案移交给包头市档案馆。同时,自治区档案馆向保护中心报送全区2024年破损档案抢救修复计划,涉及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档案馆破损档案6011卷、30257件(页)。

下一步,自治区档案馆将继续强化与保护中心交流合作,及时抢救和保护区域内档案资源,精心组织基层档案馆业务骨干参加华北地区档案技术保护培训,不断加大档案保护人才培养力度,为提升全区档案保护技术专业能力和水平,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