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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完成全国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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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10-19 16:55    来源:办公室 郭鹏飞    浏览次数:     【关闭】

10月15日至18日,国家档案局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专家组和有关领导一行7人,对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业务建设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价。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自治区档案馆的业务建设和“迎评”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于立新同志作出专门批示,并先后2次到自治区档案馆实地调研指导“迎评”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充分发挥局馆协同机制,在重点难点任务中给予大力支持。自治区档案馆把做好“迎评”工作作为头等大事,锚定“保位进位”目标任务,及早谋划、精心部署,成立由馆长担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业务建设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等四个工作组,负责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迎评”各项工作。为保证业务建设评价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照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细化分解96项评价指标,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班加点、群策群力,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准备工作。主题教育开展以来,自治区档案馆把“迎评”工作作为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的“大实践”,不断推动“迎评”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迎评工作汇报会上,专家组听取了自治区档案馆馆长李淳仁同志关于自治区档案馆业务建设情况汇报,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综合档案馆处处长渠凯围绕开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及现场评价相关规则提出要求,专家组组长黄玉明代表专家组作了表态发言。国家档案局、评价专家组、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三方签订了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赵舒龙同志参加汇报会。

评价工作期间,专家组对照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逐项核查了自治区档案馆业务建设工作佐证材料,实地查看了展厅、档案特藏室、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业务技术用房以及中心控制室、机房等,随机抽查了部分档案案卷,现场查看了档案信息化系统,对档案库房管理、案卷质量、查阅利用、档案信息化等各项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自治区档案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和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评价期间,专家组务实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责任意识、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专业素养,给全馆干部职工留下深刻印象,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本次评价是对自治区档案馆的一次“业务体检”,是对全馆干部职工履职情况的一次督促检查,是对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有助于改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必将推动全馆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进步。下一步,自治区档案馆将以本次业务建设评价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国家档案局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评价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全面夯实业务基础,不断提升业务建设水平,为自治区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