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深化国旗文化教育,9月15日上午,自治区档案馆开展“国旗映初心、兰台建新功”主题党日,副馆长张帅主持活动。馆长李淳仁,副馆长李晓梅、谷磊,全体党员、干部以及在馆实习生参加活动。
活动在自治区档案馆办公楼大厅举行,全体人员整齐列队,集体观看了国庆天安门广场升国旗仪式、国庆70周年阅兵方阵和《国旗法》解读视频,瞻仰了馆藏天安门广场国旗,合唱了《红旗飘飘》。
1947年4月23日至5月2日,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在乌兰浩特胜利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政府正式诞生。2023年4月23日05时25分27秒,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响彻寰宇,一面崭新的国旗在天安门广场迎着华夏大地第一缕晨光冉冉升起。2023年9月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将这面旗长5米、宽3.3米,编号2023-0113号的国旗,赠送给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成为全国首家受赠天安门广场国旗的档案馆。
国旗是国家的神圣象征,是爱国主义教育和国旗文化教育的重要载体。受赠4月23日这面国旗,是内蒙古各族人民的骄傲,这抹亮丽的“中国红”是全馆党员、干部最骄傲的颜色,同时也赋予了档案工作者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自治区档案馆将进一步为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增添新内容、注入新动能、发挥新作用。
自治区档案馆全馆党员、干部郑重承诺,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有关规定,永久珍藏这面国旗,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国旗教育、普及国旗知识,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国旗、爱护国旗的浓厚氛围,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把对党和国家的热爱转化为接续奋斗的不竭动力,为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持续贡献“档案力量”和“档案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