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档案动态>馆务信息>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等五省市区档案馆共同签署《华北地区档案保护合作协议》
───
分享到: 微信 新浪 QQ
     发布时间:2023-06-08 11:3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华北地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技术研究,近日,华北地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

自治区档案馆副馆长张帅及技术保护处相关人员参会。

联席会上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北京市档案馆、天津市档案馆、河北省档案馆、山西省档案馆共同签署了《华北地区档案保护合作协议》。协议本着平等协商原则,从区域档案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合作机制、主要任务四个方面建立了稳定的档案保护合作关系。

北京市档案馆馆长代表华北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回顾总结了保护中心设立以来,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并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为实现保护中心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