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及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2023年档案工作安排,自治区档案局定于7月10日起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档案行政执法检查。
根据国家档案局《档案检查工作办法》(档发〔2020〕5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请各被检查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附件:2023年第一批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
2023年6月15日
附件
2023年第一批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名单
1.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自治区国家保密局(自治区党委保密办)
3.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自治区农牧厅
5.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6.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自治区体育局
8.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9.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10.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11.自治区妇联
12.自治区红十字会
13.自治区工商联
14.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
15.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