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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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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18 17:08    来源:综合业务指导处    浏览次数:     【关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开发工程各项工作,推动自治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高质量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十四五”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包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内容

方案指出,“十四五”时期是自治区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档案事业守正创新、提质增效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指示精神,聚焦四个“好”、两个“服务”目标要求,充分发挥档案服务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功能和价值。

方案强调“十四五”期间全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各项工作坚持科学统筹和系统规划、价值导向和功能导向、保护和开发相促进的基本原则,提出构建工作发展新格局、理论研究取得新成果抢救保护取得新进展推进多元化开发利用构建人才培养新模式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区档案部门将围绕“喜迎二十大·档案颂辉煌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关工作;实施“红色内蒙古”项目,把蕴含党初心使命的内蒙古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实施“内蒙古记忆”项目,精心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持续推进《抗日战争档案汇编》编纂项目;实施“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内蒙古卷”项目,推动珍贵档案文化遗产保护开发提档升级围绕地域特色和馆藏特色加强档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加强工业遗产档案保护开发,记录内蒙古开创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发展新纪元重要历史;深入挖掘涉外档案资源,服务国家自治区重大发展战略等方面,做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各项工作。同时对进一步加大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力度,拓展国家重点档案宣传合作交流空间,精准推进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选拔造就一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优势科学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各级综合档案馆要立足馆藏资源,充分发挥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主体作用。要积极协调,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建立全过程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项目管理与实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