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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地方标准修订审定会在呼和浩特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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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1-08 15:18    来源:内蒙古档案局法规处    浏览次数:     【关闭】


2018117日,由内蒙古质检局组织召开的《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地方标准修订审定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内蒙古民委、内蒙古标准化院、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档案局、包头市达茂旗档案局等5位专家组成审定委员会,对《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送审稿)》(以下简称《规范》)进行审定。

会上,审定委员会认真听取了起草小组关于《规范》标准及其编制说明的相关介绍,并对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质询,对《送审稿》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经过深入的研讨和交流,审定委员会一致同意将修改完善后的《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地方标准报送内蒙古质监局审批发布。内蒙古档案局副局长徐春阳出席了此次会议。

2001年,《蒙古文档案整理规范》是内蒙古档案局起草,内蒙古质监局修订发布后的内蒙古首部有关档案管理的地方标准。2016年,内蒙古档案局对《规范》启动了修订工作,以适应新时期蒙古文档案管理的需要,促进蒙古文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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