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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接受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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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0-29 16:2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杨静    浏览次数:     【关闭】

 

 

20181022-23日,国家档案局业务建设评价组一行6人,莅临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评价指导工作。

201710月,国家档案局印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的通知》。内蒙古档案局(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通知》和全国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动员会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谋划,成立以局(馆)长为组长的档案馆业务建设“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骨干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局(馆)长牵头负责统筹业务建设和综合协调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罗永纲听取有关汇报后,明确指出要以迎评为契机,夯实档案业务基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档案馆各项工作,切实提高档案工作水平。

2018年初,领导小组召开迎评工作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学习《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标准》,准确把握标准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出迎评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

为确保迎评准备工作顺利开展,局(馆)先后六次召开“迎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阶段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落实。根据需要适时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相关工作难题。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逐项对应评价指标、内容、分值和要求,模拟打分,找出问题和不足,全局(馆)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强弱项、补短板,着力解决档案馆业务建设中较差的部分。

1022日,在15分钟见面会上,专家组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张琛局(馆)长关于迎评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国家档案局工作人员宣读了评价工作纪律,与局(馆)、专家组签订了遵守工作纪律承诺书。见面会后,专家组对照评价标准逐项逐条检查印证材料。

1023日,专家组实地察看了档案查阅利用大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厅、档案修裱中心、缩微技术用房、翻拍洗印用房、消毒杀虫用房、信息化技术用房、档案库房、中心控制室等功能用房和业务用房,全面检查了档案库房管理、案卷质量、信息化建设等基础业务工作。

实地检查后,专家组就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合议,形成评价意见上报国家档案局。国家档案局将于现场评价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审定后的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地方党委政府反馈。

通过此次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内蒙古档案馆厘清了工作思路,夯实了档案业务基础,明确了下一步整改和努力方向,真正达到“以评促建”的目的。

评价过后,局(馆)将努力巩固和拓展评价成果,以问题为导向,推进档案馆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见面会(专家组)


见面会

 

 

专家组对照评价标准逐项逐条检查印证材料


 

评价专家组在特藏室查看蒙古文历史档案

 

查看特藏室精品档案

 

 

检查档案鉴定划控工作


 

查看日文档案翻译工作

 

 

检查数字化加工工作

 

查看库房安保设施


查看缩微拍照工作流程

 

参观名人展室


检查案卷质量

 

查看纸质档案整理质量

 

在档案查阅服务大厅查看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