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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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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0 16: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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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2018年度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馆)各处室、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办公室

                             2018528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2018年度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档,如期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结合全局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局(馆)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积极落实局(馆)长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双休日讲座专题培训。局(馆)长专题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并作出批示。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及时向自治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理顺公共服务事项,依法全面履行档案部门职责,规范档案行政审批行为,分别于630日和1231日前提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情况的汇报材料。动态调整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并按时公布。全面开展“八张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厘清部门职责权限。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要求进行规范性文件报备。按要求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并在门户网站公布,按自治区人大要求组织相关处室对档案法规和规章提出清理意见,于20186月底前上报自治区政府法制办。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制定《内蒙古档案局重大行政决策办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五步必经程序。在门户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可提供目录所列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五步必经程序的相关资料。力争将局(馆)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公众参与决策的主要平台。在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互动栏目。公布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按季度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时对公众提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意见进行反馈。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信息和论证意见全面公开。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及时办理并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提议、政协委员提案。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执法的司法建议书。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按要求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扶贫资金分配结果等信息。围绕三大攻坚战解读相关信息。做好本部门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策解读制度以及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日常监测管理工作制度。建立重大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

六、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局(馆)领导干部积极参加 “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组织开展本局法治专题培训和专题讲座2期次。

七、加强保障和落实

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之前,提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情况。以台账式管理方式记录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情况。

努力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放入个人纸质和电子档案中。加强对提任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提任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努力建立本系统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开展微信客户端行政相对人档案法律知识竞赛。

 

 

 

内蒙古档案局办公室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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