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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1644-1938年)全宗号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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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10-29 15:28    来源:内蒙档案信息    浏览次数:     【关闭】

    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前身是呼伦贝尔都统,初设于1732年(雍正十年),1742年(乾隆八年)改为副都统衔总管。1882年 (光绪八年) 设立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1908年 (光绪三十四年)撤销呼伦贝尔副都统,改设兵备道。1912年(民国元年)初,成立呼伦贝尔地方政府,取代呼伦贝尔兵备道,仍以副都统衙门统辖呼伦贝尔地区。1915年(民国4年)国民中央政府规定呼伦贝尔为“特别区域”。1920年(民国9年)取消呼伦贝尔特别区域,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变为专管蒙旗事务的机构。1932年(民国21年),撤销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该衙门先后归黑龙江将军、中央政府和黑龙江省长官节制和监督。该衙门内设:左厅、右厅、文案处;所辖旗(县)有:索伦左右两翼8旗,额鲁特一翼1旗;新巴尔虎左右两翼8旗;陈巴尔虎旗。主要职责是专管蒙旗军政事务。
    呼伦贝尔副统衙门全宗档案共3161卷。档案起止时间是顺治元年至民国21年(1644—1938年)。该全宗档案以满文为主。档案按年度——问题分类排列。主要内容如下:
    一、政务  有平定三藩事宜的有关奏折;乾隆皇帝十六条敕谕;袁世凯称大总统的公告;通告各省为制止革命党暴乱努力实现宪法十九条条款的文件。
    二、机构  有设置旗和在道、府、厅、州、县派遣汉军大臣的文件;通古斯、布力亚特归属呼伦贝尔副都统衙门管辖的咨文;官员的任免、调遣、奖赏、补缺、参革、世袭到任、分地账目及选派笔帖式等。
    三、军事  有军事律例;兵丁、官员名册;兵丁增补、调遣文件,任命骁骑校、云骑尉顶缺文件;驻防、军饷、军需、奖赏参战官兵的文件;兵丁射击考试记录;八旗步兵抓获犯人调查材料等。
    四、政法  有人丁户口;理藩院则例;秋审及民事、刑事案件材料;修缮监狱、调查狱中发生疫病及禁烟等文件。
    五、民族  有鄂温克、布里亚特蒙古杂居地区情况调查材料;满族、蒙古族、回族、汉族人八项修身法(制度);达斡尔、鄂伦春等民族迁居事宜的有关文件。
    六、外交  有中外文化交流、派遣留学生及给外国人发放信票等文件。   
    七、宗教  有寺庙变更隶属关系和祭祀敖包、湖泊的文件;敕赐首席喇嘛关防及处理喇嘛违犯则例等文件。
    八、文教  有建立学堂、选送学生、学校费用等文件。
    九、财政金融  有财务预决算、收支账目;收纳税课、市场贸易、盐务、设置银行等文件。
    十、交通  有桥梁、驿站、渡口等事宜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