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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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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9 10:47    来源:内蒙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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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25号)《关于在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中做好两项专项清理统计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法发〔2017〕6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中“制定机关应当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的要求,我局(馆)在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2016年以来由我局发布和以我局为主与有关部委(局)联合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开展定期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自治区档案局决定,确认《内蒙古自治区档案行政执法各项制度》等9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自治区档案局决定,拟重新修订发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苏木乡镇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和<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通知》等4个规范性文件。
        三、自治区档案局决定,宣布《内蒙古自治区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细则》等4个规范性文件失效废止。

 

附件:

1.内蒙古档案局(馆)2017年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继续有效目录
2.内蒙古档案局(馆)2017年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重新修订发布目录
3.内蒙古档案局(馆)2017年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失效废止目录

附件.docx.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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