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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2017年第四季度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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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5 10:50    来源:内蒙档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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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进一步规范档案行政执法行为,保证被检查对象覆盖面和监管力度,防止过度检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制定我局2017年第四季度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计划于2017年第四季度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分别随机抽取1个受检的企事业单位。抽取名单的次日以文件形式通知被抽查单位,并在内蒙古档案信息网公布。

二、随机抽选执法检查人员

在抽取受检单位的同时,随机抽选5名执法人员组成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组。其中在处级干部中随机抽选1名执法人员为组长,在副处级干部中随机抽选1名执法人员,在科级干部中随机抽选2名执法人员,在盟市执法人员中随机抽选1名执法人员。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组名单以文件形式通知被抽查单位,并在内蒙古档案信息网公布。

三、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和程序

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流程为:抽取受检单位、抽选执法检查人员;通知受检单位;检查受检单位;两周内书面反馈意见;年底制发执法检查通报;复检不合格单位。

随机监督检查程序为:听取自查汇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监督检查事项》逐项查验并实地查看档案库房、档案信息系统;检查组会商;召开反馈意见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工作由自治区档案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法规处负责组织实施。

(二)强化执法意识,严格落实责任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执法人员要规范执法意识,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及时公布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组应当及时与被抽查单位联系,制发监督检查通知文件,登记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相关执法文书。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组在30天形成书面反馈意见,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反馈至被检单位,存在问题反馈至相关业务处室。相关业务处室应针对存在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根据调查情况提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是否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等建议。

随机抽查监督检查涉及后续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司法移送工作的,应当在局务会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公布有关行政强制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司法移送文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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